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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管理工作制度
2015-12-22 10:41  

内勤的工作制度分为监控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电视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充分发挥电视监控系统在管理和安全防范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监控设备属高科技精密仪器,与此无关人员禁止乱动。

一、监控设备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设备,其它人员不经批准不准操作。

二、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数据、资料、磁盘、录像属机密不得泄露外传,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三、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七、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八、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单位秘密。

户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户籍管理,使户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户口是学生本人身份的原始档案,学生户籍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公安部《户籍管理规定》和各级公安部门的管理规定。

二、学生户口由安保处内勤人员专门管理。

三、户口迁入

1 、户口需迁入公司的学生,入学时需将户口迁移证交公司安保处,入学三个月后仍不交者,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 、户口迁移证应详细注明持证人的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并按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加盖迁出地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

3 、户口迁移证严禁涂改,确需更改的,应依照户口迁移证管理规定在更改处加盖迁出地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

4 、安保处收到学生户口迁移证后,应妥善保管,并按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责任划分

1、公司安保处内勤工作人员是学生户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内勤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入户学生的户籍手续,如发生错失,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安部门不能办理入户手续:①迁移手续不完备的;②迁移证内容不完整的;③迁移证有错误的;④迁移证有涂改的。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档案、上级发文、个人材料、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清晰、快速的筛选出所需要的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保处内勤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登记、签收工作。所有文件经处长阅签后,按文件来源、内容进行分类。

二、文件应及时传阅,及时收回归档,传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三、秘密级文件严格按保密制度管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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