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建筑工程系教学质量,完善师资结构,补充教学资源,根据15-16-01教务运行计划,结合建筑工程系实际,现建筑工程系向社会及全院招聘相关专业教师来我系兼课。要求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
(二) 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
(三) 所学专业与所申请任教的课程对口或相近;
(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
聘任教师受聘后依据《建筑工程系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并签订聘任合同。
报名地点:建筑工程系教务科2213
联系人:赵新宇 电话:15148361117
截止报名日期2015年7月12日10点。
附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