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现将《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组织个人事迹突出的辅导员积极申报,每系根据报名条件推荐1名,于2015年1月15日上午12:00前,将《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315766887@qq.com。
联系人:侯文静 联系电话:13484762555
附件1: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2: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教学工函〔201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我厅决定自2015年起组织开展“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同时,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今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网络支持:内蒙古教育网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1日。
三、评选范围
1.全区各普通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报名和初评,限推荐1名辅导员。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在校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二)组织评审。高校工委、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三)结果公示。优秀辅导员事迹将在内蒙古教育网(http://www.nmgov.edu.cn/)上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将评选“2014内蒙古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及提名奖20名。
(二)评选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6日-3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高校将报名表(可在内蒙古教育网的“业务概览”中“思想政治”栏目中下载)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邮寄至我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发送至nmggxxgc@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二)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厅将评选出“2014内蒙古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得主,并按照教育部要求择优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联系人:刘 惠 联系电话:0471-2857002
电子邮箱:nmggxxgc@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教育厅办公楼1002室 邮编:010011
附件:首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作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