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为保证考试规范顺利进行,教务科真诚提醒广大同学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认真学习《建筑工程系教务考试及成绩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二、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及时查询课程考试安排。
三、考试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禁止没有二代身份证、学生证的考生入场考试。
四、为防范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禁止考生携带手表、手机、水进入考场,若有携带者将其统一放置在相应位置。
五、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考生。凡在考试中违规的,相关信息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
六、携带二代身份、学生证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将按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七、考试期间,考生除书写笔、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绘图工具等考试用品外,不能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手机必须关机,考试开始后仍未关机按作弊处理。
八、诚信应考,以免留下人生污点。
同学们,考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永远失去机会,失去发展的基础和前途。亲爱的同学们,你不仅仅是你自己,你还承载着父母培养的艰辛和对你的殷切期望,承载着学校和老师的教育之恩,承载着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请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正确态度,遵守国家和学校的考试规定,践行诚信考试的承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愿同学们把考试不仅当作是对自己知识与能力的检测,而且当作是对自己人品与意志的检测,考出水平、考出能力、考出人品!
最后,衷心祝愿你:诚信参加考试,发挥正常水平,考出理想成绩!
建筑工程系学生作弊举报电话:0476-882370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公司
建筑工程系教务科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